欢迎来到 河南省南洋防爆電機有限公司
全国咨询热线:020-123456789
联系我们

地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
电话:020-123456789

传真:020-123456789

邮箱:admin@aa.com

新闻中心
判拘 被醉驾秀屿首例役两月
  来源:河南省南洋防爆電機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15 05:48:06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被判秀屿区审结的拘役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

判拘 被醉驾秀屿首例役两月

两月缓刑四个月,秀屿10月20日,首例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拘役

判拘 被醉驾秀屿首例役两月


Copyright © 2026 Powered by 河南省南洋防爆電機有限公司   site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