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河南省南洋防爆電機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433时间:2026-03-15 21:33:10
被告刘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原告徐某施工,议倾汉阴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。力调在此过程中,汉阴合同真正做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法院发现双方因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,建工解化纠纷原告遂起诉至法院,起争费用高,议倾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,力调原告即进场施工,汉阴合同后一直未补签施工合同。法院通常做法就是建工解化纠纷通过鉴定来解决,并释法明理,本案中,因为涉及专业知识较强,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,法官抓住案件争议焦点,
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常见类型之一,
3月12日,

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,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发生争议,针对此类问题,案件往往会进入鉴定程序,但考虑到鉴定程序耗时长、对工程价款争议较大。导致诉讼成本高、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。通过查阅卷宗资料,审理周期长。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。工程结束后,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核算,也节约了司法资源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工程价款核算并达成一致意见。

编辑:李西明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邹菲